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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表示,我國2015年工時雖為2,104小時,且排名第四高,但主要是因為「部分工時工作者」比例較其他國家少。

勞動部說明,為了解各國年工時的趨勢及差異,經濟合作發展組織(OECD)按年產生就業者年工時統計資料,以2015年工時為例,新加坡年工時2,371小時最高,其次為墨西哥2,246小時,韓國2,113小時居第三,我國2,104小時為第四,日本、美國在1,700至1,800小時之間。

勞動部針對各國工時結構及統計數據指出,OECD的數據是將「全時工作者」與「部分工時工作者」合併統計。

勞動部進一步分析,OECD各國部分工時工作者的比例,不少國家動輒都占20%以上,如日本22.7%、德國22.4%、英國24%;鄰近的韓國及新加坡也都有10%以上,反觀我國部分工時工作者比率僅3.1%,也就是由於部分工時工作者比例較其他各國明顯為低且差距懸殊,在統計全體受僱者全年工時時,結構上必然較高於其他國家。

另外,勞動部還指出,我國但若純以全時受僱者之每周工時進行比較,2014年每周經常性工時,韓國47.70小時、新加坡47.10小時、日本45小時,我國為44.28小時,與亞洲其他主要國家相比,甚至與歐美各國如美國41.60小時、德國40.85小時相較,落差也僅在2至4小時間;且在今年施行「單周40工時」後,我國整體工時應可再向下修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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